各相关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正式下达,为做好我校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下文简称“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我校现有以下4个执行中创新项目:
我校执行中创新项目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选派专业 大类 |
年度选派规模 |
选派类别及规模 |
负责学院 |
1 |
变化环境下水文气象风险管理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德国 |
慕尼黑工业大学 |
大气科学;地理学 |
4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
地理科学学院 |
2 |
大气环境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美国 |
美国耶鲁大学 |
大气科学 |
4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
应用气象学院 |
3 |
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与防控创新及拔尖 人才培养项目 |
荷兰 |
皇家气象研究所 |
大气科学 |
4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
大气科学学院 |
4 |
气候动力学及其预测、预估方法高层次 人才培养项目 |
美国 |
俄亥俄州立大学 |
大气科学 |
4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
大气科学学院 |
二、选派类别
(一)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需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三、选派办法
请各项目负责学院及执行期内的创新项目课题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我校获资助项目清单批准的选派类别、选派规模和选派专业组织推荐第二批外派人员,并通知申报人按申报程序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有关人员申请具体工作,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8)中人员申报相关部分。
四、人员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 2023年8月13-24日,学院申报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线上申请,学院、研究生院审核。
2. 2023年8月30日-9月5日,经院校两级评审,研究生院对确定的推荐申报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2023年9月1-10日,申报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4. 2023年9月20日前,学校完成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2023年10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五、特别注意
1. 申报人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时,原则上应已获得外方提供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2. 各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通知执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项目批准的年度选派规模。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025-58235102
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