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第二批即将启动遴选,国家留基委开通申报时间为:91-10日。


一、项目信息

我校现有以下2个执行中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我校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留学国家

留学单位

选派专业

留学身份

2023年第二批规模

负责学院

1

海洋气象交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俄罗斯

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

海洋气象学

访问学者

2

海洋气象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

2

“信息+教育”硕士协同培养项目

白俄罗斯

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

访问学者

2

教师教育学院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4


二、选派类别

(一)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2 1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7 1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71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三、选派办法

请各项目负责学院及执行期内的项目课题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我校获资助项目清单批准的选派类别、选派规模和选派专业组织推荐第二批外派人员,并通知申报人按申报程序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有关个人申请注意事项及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请参见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2


四、人员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 2023831日前,学院推荐师生人选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公派留学申请”栏线进行申请,学院、研究生院审核。

2. 202391-10日,申报人登录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3. 2023920日前,学校完成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特别注意

1. 我校获批项目不可申请学费资助。

2. 同一项目内的同一留学单位的同一留学身份的申请人的申请留学及资助期限应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025-58235102

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8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