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3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科学统筹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说明

(一)互选对象及基本原则

1.参加互选的所有导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参加互选的导师只能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属的学科专业进行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允许借挂在其他导师名下招生,如有违规招收,经查实将取消双方三年的导师招生资格。

3.参加互选的研究生为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往年因休学、支教等原因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师生关系在系统内确认后,原则上学制内不再更改。

(二)导师招生限定要求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研发〔2024〕8号)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执行以下有关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限定的要求:

1.校内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含跨院指导)数量不超过5名,且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发文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原则上每年招收不超过2名,且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6名。在读研究生人数超限的导师该年度限招或暂停招收研究生。

2.从未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的新晋导师本年度限招硕士研究生(含学、专硕)1名。

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对于难以承担实际指导工作,以及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问题的导师进行停招或者限招。

(三)“双导师”配备要求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具备工程实践经历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除校内导师(第一导师)外,原则上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配备1名校外实践导师(第二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一致,并具有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要的实践能力,学院须提供校外实践基地的第二导师列表供学生选择,切实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校外行业产业导师、专业实践导师的聘任工作。校外实践导师互选工作可在新生第一学期开学3个月内完成。

2.国科大南京学院联培基地、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培基地、南信大-江苏省农科院研究联培基地、南信大-国防科大第六十三所联培基地的联培研究生由联培单位导师任第一导师,并须配备我校校内导师为第二导师,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校内第二导师享有联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量,所指导联培生不计入该导师研究生招生限额。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如为校外第一导师,可配备校内第二导师,共同参与研究生合作培养,承担研究生培养质量责任。校内第二导师可享有校外第一导师指导工作量,但须在系统备案,所共同指导研究生不计入该导师研究生招生限额。

二、互选流程

2025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系统中进行。各学院在完善硕导信息及招生指标后即可向研究生院提请开启系统互选,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视实际情况而定,相关流程如下:

(一)学院组织导师完善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中的导师个人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开获得本年度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

(二)学院制定师生互选方案,根据学院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和互选方案在系统(系统路径:师生互选管理-招生人数设置)中设定每位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限额。

(三)向研究生院申请2025级硕士生导生互选开始。

(四)学生在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中选定导师,并提交。因学生在系统中一次只能选择一位导师,学生可提前与导师联系,并在系统提交后及时提醒导师审核,以免出现超过时限导致互选失败的情况。

(五)导师在学生提交后应及时在系统(系统路径:导师培养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中审核,以免影响学生的二次选择。

9月1日前,各学院在系统(系统路径:师生互选管理-互选结果查询)中下载并汇总双选信息,将纸质版“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系统内直接下载生成后由学院签章,模板见附件),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附图:

三、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学院、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特点,以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布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学院的导生双选实施方案,明确导生互选具体时间,并于7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实施方案包括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事项安排、时间进度、指标分配原则等。

联系地址:行政楼319 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陈老师 黄老师

电话:025-58731202 邮箱:xwb@nuist.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