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科学统筹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说明

(一)互选对象及基本原则

1.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通过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须公示公开),且只能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属的学科专业进行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允许借挂在其他导师名下招生,如有违规招收,经查实将取消双方三年的导师招生资格。

2.参加互选的研究生为2022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往年因休学、支教等原因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师生关系在系统内确认后,原则上学制内不再更改。

3.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导师招生限额

严格执行以下两项有关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的要求:

1. 校内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含跨院指导)数量不超过5名,且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发文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原则上每年招收不超过2名,且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6名。

2. 2022年上半年新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本年度限招1名硕士研究生。

3.鼓励学院在招生指标分配时向参与联合培养导师倾斜,尤其是校级联培基地、联培单位、省研究生工作站的联合培养项目招收的联培学生可不占第1条数量限制。(联培单位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列表见附件1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原则上应有工程实践经历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

5.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双选,否则无法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双选。校级联培基地、联培单位、省研究生工作站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导师如超出总招生限额,由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院完成系统双选设置。

6.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在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2)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科研和学位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3)导师常年在校外(包括国内、国外)等情况,难以承担实际指导工作的;

4)导师被学校认定为不适合承担人才培养及教学任务者。

(三)双导师配备要求

1. 除校内导师(第一导师)外,原则上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配备1名校外实践导师(第二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一致,并具有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要的实践能力,学院须提供校外实践基地行业产业导师列表供学生选择,切实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校外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工作。行业产业校外导师互选工作可在新生第一学期开学3个月内完成。

2. 国科大南京学院联培基地的联培生、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培基地的研究生原则上由国科大南京学院或无锡学院导师任第一导师,并须配备我校校内导师为第二导师,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校内第二导师享有联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量,所指导联培生不计入该导师研究生招生限额。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如为校外第一导师,可配备校内第二导师,共同参与研究生合作培养,校内第二导师享有指导工作量,但须在系统备案,所共同指导研究生不计入该导师研究生招生限额。

二、互选流程

2022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时间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92-97日,学院组织导师完善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中的导师个人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开获得本年度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

(二)98-918日,学院制定师生互选方案,线上组织师生见面会。

1. 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和互选方案在系统(系统路径:师生互选管理-招生人数设置)中设定每位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限额。

2. 学生在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中选定导师,并提交。因学生在系统中一次只能选择一位导师,学生可提前与导师联系,并在系统提交后及时提醒导师审核,以免出现超过时限导致互选失败的情况。

3. 导师在学生提交后应及时在系统(系统路径:导师培养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中审核,以免影响学生的二次选择。研究生确定导师后,研究生导师应组织研究生确定培养目标,做好学业规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原则上未完成双选的研究生不得进入培养选课环节。

(三) 920日前,各学院在系统(系统路径:师生互选管理-互选结果查询)下载并汇总网选信息,将“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可直接下载生成,模板见附件2)在学院签章后送交研究生学位办(行政楼319)。

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附图:

三、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1. 各学院、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特点,以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布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学院的导师双选实施方案,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实施方案包括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会议工作安排、指标分配原则等。

2.考虑疫情防控因素,各学院双选见面会须安排线上形式。

3.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陈老师、黄老师

电话:025-58731202

邮箱:xwb@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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