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以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项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人员
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专家组全体成员
二、督导时间
2024年5-6月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期间
三、督导方式
以随机抽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
四、督导内容
督导组专家对研究生答辩的组织程序、制度执行、专家组成、参会人员、答辩质量、会议记录、答辩环境、条件保障等进行督查,对于评阅分数不高、存在复议情况等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开展重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办法》(研发〔2018〕25号)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发〔2021〕21号)(见附件1、附件2)中关于组织及程序的管理规定。
(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专家组根据研究生院网站挂出的研究生“答辩公告”有针对性地安排答辩专项督导专家进行列席旁听,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检查。督导专家对现场情况进行督查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答辩督导评测”进行记录并上报反馈。督导专家组还可通过查阅记录、发放问卷、抽查论文、访谈师生等方式,全过程督查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情况。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在校内公开举行,答辩公告应至少提前3天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官网公布,如有特殊情况更改答辩时间及场地的,需提前通知研究生院学位办,以便督导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将要求培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意见整改的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58731202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