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研发〔2024〕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培养层次 |
奖励名额(人) |
奖助金额(万元) |
博士 |
2(≤4‰) |
5.0 |
硕士 |
15(≤2‰) |
2.0 |
(三)参评条件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博士研究生须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参评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或多项成果累计达同等基本条件:
A.学术论文
发表A级高质量论文1篇(排名前5);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B级及以上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及以上高质量论文至少4篇。
表1 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
等级 |
理工科 |
文科 |
A级 |
三高期刊库特级期刊 |
中国社会科学 |
Nature、Science子刊(影响因子≥10),PNAS,NSR |
B级 |
SCI(E)一区、三高期刊库T1、NI期刊、卓越期刊(领军、重点) |
学科最高权威/SSCI一区 |
C级 |
SCI(E)二区、三高期刊库T2、三高会议库T1、卓越期刊(梯队) |
权威/SSCI二区 |
D级 |
SCI(E)三四区、三高期刊库T3、三高会议库T2、权威期刊 |
CSSCI/SSCI三四区 |
E级 |
核心期刊 |
核心期刊 |
注:该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参考校人事及科研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制定。
B.科研获奖
获1项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10);
或获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5);
或获1项市厅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C.学科竞赛
获2项创新创业竞赛Ⅰ类竞赛中国家级第四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或获2项创新创业竞赛Ⅱ类竞赛中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排名前3)。
D.发明专利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件发明专利授权;
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转化效益达8万元以上。
E.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1部(须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
或15万字以上(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著作或教材前言中署名)。
F.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G.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编写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编写的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政府行政机关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5)硕士研究生须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参评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或多项成果累计达同等基本条件:
A.学术论文
发表A级高质量论文1篇(排名前5);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B级及以上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及以上高质量论文至少2篇。
B.科研获奖
获1项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10);
或获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5);
或获1项市厅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C.学科竞赛
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Ⅰ类竞赛中国家级第四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或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Ⅱ类竞赛中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排名前3)。
D.发明专利
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第二完成人,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
或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第二完成人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转化效益达4万元以上。
E.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
在重点出版社出版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1部(排名前3,且须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
或15万字以上(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著作或教材前言中署名)。
F.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G.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编写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编写的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政府行政机关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四)已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奖励的,其获奖之前的成果均不得作为此后校长奖学金的参评依据。
(五)成果认定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等级、比例和标准
学历层次 |
等级 |
奖助比例(%) |
奖助金额(万元) |
博士 |
一等 |
X≤10 |
6.0 |
二等 |
100-X |
0.5 |
硕士 |
一等 |
X |
2.0 |
二等 |
100-X |
0 |
备注:X%为研究生一等新生奖学金获评比例。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博士研究生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
(1)“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2)硕士阶段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各类成果突出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A级高质量论文1篇(排名前5);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及以上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
表2 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
等级 |
理工科 |
文科 |
A级 |
三高期刊库特级期刊 |
中国社会科学 |
Nature、Science子刊(影响因子≥10),PNAS,NSR |
B级 |
SCI(E)一区、三高期刊库T1、NI期刊、卓越期刊(领军、重点) |
学科最高权威/SSCI一区 |
C级 |
SCI(E)二区、三高期刊库T2、三高会议库T1、卓越期刊(梯队) |
权威/SSCI二区 |
D级 |
SCI(E)三四区、三高期刊库T3、三高会议库T2、权威期刊 |
CSSCI/SSCI三四区 |
E级 |
核心期刊 |
核心期刊 |
注:该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参考校人事及科研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制定。
B.科研获奖
硕士研究生期间获1项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10);
或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5);
或市厅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C.学科竞赛
硕士研究生期间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Ⅰ类竞赛中国家级第四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或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Ⅱ类竞赛中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排名前3)。
D.发明专利
硕士研究生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
E.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
硕士研究生期间在重点(权威)出版社出版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1部(排名前3,且须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
或15万字以上(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著作前言中署名)。
F.荣誉称号
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G.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编写
硕士研究生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编写的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政府行政机关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中的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硕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列本专业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前10%的学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硕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列本专业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前3%的学生。
4、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确定身份参与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即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2022级、2023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等级、比例和标准
学历层次 |
等级 |
奖助比例(%) |
奖助金额(万元) |
博士 |
一等 |
10 |
3 |
二等 |
30 |
1.8 |
三等 |
60 |
1.1 |
硕士 |
一等 |
5 |
0.6 |
二等 |
35 |
0.2 |
三等 |
60 |
0 |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评审指标体系需充分体现研究生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助研、助教、助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政治素养、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等日常现实表现所占比例不低于20%,并结合指导教师意见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学金等级。
3、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确定身份参与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即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成果认定时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毕业班可放宽至本通知发布日)。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等级、比例和标准
学历层次 |
年级 |
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万元) |
博士 |
一年级 |
不区分 |
100 |
1.8 |
二年级、三年级 |
一等 |
10 |
1.8 |
二等 |
30 |
1.5 |
三等 |
60 |
1.2 |
硕士 |
一年级 |
一等 |
X |
1.2 |
二等 |
100-X |
0.8 |
二年级、三年级 |
一等 |
5 |
1.2 |
二等 |
35 |
1.0 |
三等 |
60 |
0.8 |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单独进行评审。一年级研究生获评等级与优秀新生奖学金获评等级一致;二、三年级研究生获评等级与优秀奖学金获评等级一致。
五、评审组织与程序
1、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
4、各培养单位按评审条件及比例评审、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评定。
六、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2024年9月30日,研究生工作部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2024年10月16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将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推荐结果以及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送研究生工作部。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无锡联合培养基地、国科大南京学院等部分研究生涉及校本部培养阶段,请各学院配合联合培养属地培养单位,提供相应德育评价结果(含日常表现、团学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三)2024年10月中旬,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提请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评定。
(四)研究生工作部将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结果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送财务处,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发放奖学金。
(五)研究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各培养单位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实名、书面申诉,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果送研究生工作部前予以答复。如果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应在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会之前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实名、书面申诉,由研究生工作部提请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决。
(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
(1)欠缴学费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3)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4)上一学年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5)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校长奖学金申请者需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6)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学术行为失范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七、材料报送
(一)申请表、评选结果汇总表、获评或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5)电子版以“校级奖学金-学院”命名,发送至shaofangcn@nuist.edu.cn;
(二)申请表(附件1、2)纸质材料留学院备案、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获评或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1份(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获评或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至研工部办公室(行政楼323);
(三)联系人:邵芳,联系电话:025-5823535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学院评审、推荐汇总表-XX学院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获评及推荐人员名单-XX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