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医保建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校2024级入学新生依法享有普惠医疗资源权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做好新生参保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本次建档对象为2024级入学新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专转本新生。

二、建档指南

1、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学生医疗保障权益。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医保建档信息的统计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参保。

2、交换生、“直通车”项目学生、借读生等由外校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无法参加我校大学生医保(因无我校学籍),请务必通知到本人,并确保有其它参保方式。

3、休学、保留学籍人员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是否参保,如需要参保必须于9月30日前缴纳费用(230元/年*学制),逾期人员视为不参保。建议休学、保留学籍人员等正式入学后再参保。

4、2024级新生中应征入伍人员不参保,正式入学后再参保。

5、2024级入学新生参保人员(医保困难生除外),务必保证参保费用已缴纳。9月 30日将与财务结算参保费用,逾期人员视为不参保。

6、新生参保是统一按学制进行收费,学制内因转学、退学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参保的,届时将会退还剩余学制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7、正常参保人员须填写《2024年入学新生医保建档信息统计汇总表》,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字。

8、申请医保困难生的同学【医保困难生身份认定办法(见附件1)】,填写《医保困难人员汇总表》,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字。

9、不参保人员须填写《不参保人员汇总表》,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字

三、材料递交

1、请各学院在9月19日前将附件2--4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附件5和医保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相关纸质材料,交至研工部学办。

2、研工部学办:行政楼32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8235356。邮箱:654313117@qq.com

校医保办:校综合门诊部205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