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学生顺利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就做好贷款回执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集中办理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已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要求贷款学生所在高校在9月份学生入学后集中办理回执码录入。
请各学院及时收齐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右上角需注明学生学院、学号、联系电话),并于9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研工部学办(行政楼323),负责老师后续将回执信息录入银行系统。
二、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盖章
请需要办理纸质盖章回执的学生(一般是指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需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寄回),将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需包含学院、学号、姓名、贷款银行、贷款金额等信息,若无请自行备注)集中交至行政楼323,由研工部连同办理国开行回执的材料一起交至资助中心(办理非国开行盖章回执的材料在上,国开行录入回执的材料在下)。盖章后的回执返还至学生,由学生自行寄回相关机构。
三、工作提醒
1.因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不同,请各学院提醒贷款学生在回执录入或盖章回执送达后,及时与当地经办机构联系,核实贷款发放情况。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份陆续到达学校账户,到款后由学校财务处完成统一扣费(学费、住宿费)后,若贷款有结余,学校会将余款打入贷款学生本人农行卡中。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