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2-19  来源:  作者:张慧   点击数:

各学院、任课教师: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下学期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安排

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于2024110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试。

2、工作要求

1)考务要求

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科目的命题、评卷工作。

2)试卷格式

试卷须按照统一格式编排,《研究生试卷样纸》和《考场记录表(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

3成绩登录

任课老师在考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并于2024216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单一式两份打印,经任课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师所在学院。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成绩单收齐、装订,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留存学院。

4)试卷保管

任课教师阅卷后按学号顺序装订试卷,签名后送交学院。

公共基础课程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专业课程试卷由所在学院负责保管,保存期一般为5年。

二、下学期课程安排

1、课程安排

1)公共基础课程安排

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政治理论)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安排

研究生专业课程由学院负责安排,请各学院于202415日前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排课。

2、任课教师选派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选派对该领域熟悉和较高学术声望的教师,一般一门课程由1-2名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3、学生选课

为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在2024112日前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选课。


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19),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58235102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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