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任课教师: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下学期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安排
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试。
2、工作要求
(1)考务要求
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科目的命题、评卷工作。
(2)试卷格式
试卷须按照统一格式编排,《研究生试卷样纸》和《考场记录表(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
(3)成绩登录
任课老师在考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并于2024年2月16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单一式两份打印,经任课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师所在学院。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成绩单收齐、装订,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留存学院。
(4)试卷保管
任课教师阅卷后按学号顺序装订试卷,签名后送交学院。
公共基础课程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专业课程试卷由所在学院负责保管,保存期一般为5年。
二、下学期课程安排
1、课程安排
(1)公共基础课程安排
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政治理论)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安排
研究生专业课程由学院负责安排,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5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排课。
2、任课教师选派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选派对该领域熟悉和较高学术声望的教师,一般一门课程由1-2名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3、学生选课
为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在2024年1月12日前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选课。
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19),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58235102。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