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我校毕业的研究生,因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历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原毕业证书复印件。
4.正面蓝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和小二寸纸质照片(与电子版同底)2张。
三、其他事项
1.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办理。
2.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受托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委托书》(附件2)。
3.审核与办理。研究生院审核,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办理证书。
4. 联系电话:025-58235102(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
5. 特别提醒:学历证明书发放后,原毕业证书即时失效。证明书信息可在学信网用证明书编号+姓名查询。若用原毕业证书编号查询,会提示该学历已注销。
附件1-研究生学历证明书申请表.docx
附件2-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