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培养质量,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研发〔2025〕22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现启动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4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二、考核时间
各培养单位须在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2024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组织、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
1.研究生应在开题通过6个月后申请中期考核,原则上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2.因故需延期考核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三、考核组织与要求
(一)考核小组组建
1.按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小组,每组至少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设组长1名。
2.导师可作为小组成员,不得担任组长。
3.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考核的,行业企业专家占比不低于1/3。
4.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培养单位备案,并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
(二)考核形式
1.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汇报及专家答辩形式集中公开进行。
2.硕士生口头汇报不少于20分钟,汇报材料提前3天提交考核专家。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
2.课程学习: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情况、课程成绩。
3.科研/ 实践能力: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展、开题执行情况、综合答辩等表现。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结论分为:通过、延期重新考核、不通过。
2.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3,各单位设定合理不通过比例。
3.首次不及格者给予半年整改期,重新考核仍不及格认定为不通过。
4.存在学术不端、未达到培养要求者,直接认定为不通过,按学校规定处理。
五、材料报送与系统填报
研究生完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各学院归入学籍学位档案;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导师及时审核;各学院汇总材料,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以下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
1.《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规范流程、严把质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考核记录、结果公示与申诉受理工作。
逾期未完成考核或材料报送者,影响后续论文答辩与毕业资格,责任由相关培养单位与个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行政楼319室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202 电子邮箱:xwb@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