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暨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学位论文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励博士、硕士研究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产出学术精品,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2025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对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从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评审推荐。2025年各学院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具体推荐名额详见《2025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办法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研发〔2018〕27号)。

1.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是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学术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2. 各学院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约为学位授予人数的5%;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约为学位授予人数的20%;

3. 2024年度荣获江苏省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学位点所在学院可奖励增加校级推优名额1个;

4. 如有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学院指标分配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

5.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该通知要求填写(附件2、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同意推荐,并将材料报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并对申报材料初选。

(1)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归档原文一致,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研发〔2018〕27号)和推荐限额对申请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方可向学校推荐。

3、专家评审会审定。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资格和标准对申报的学位论文逐篇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拟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予以公布。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1.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电子稿材料命名方式: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材料(含:推荐表、学位论文、成果清单)各项材料命名方式见(附件4)。

2.学院提交电子稿材料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学院简称+2025年优博优硕+标注博士人数、学硕人数、专硕人数+学院汇总的评选成果表1份(附件5),填入成果务必与提供的成果清单一致,学院研究生秘书须逐一审核,一旦发现虚假填写,取消该生评优资格。具体可参照学院提交材料范例(附件6)。

3.特别说明:

(1)本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非等额评选,获推荐的学位论文将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双向匿名评审,请各学院务必以质优先,做好推优工作。

(2)学校将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者无需再次提交材料。可参考省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指标体系(附件7),参评优秀学位论文封面和推荐表封面统一采用省推优模板(附件8)。

(3)删除学位论文原来的存档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务必保留。

(4)确保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页、页眉、页脚、正文均不得出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可能辨认出学位论文来源的字样信息。

(二)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周四)前将附件5纸质稿(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19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202  电子邮箱:xwb@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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