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气象学会2023年大气科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以博士学位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在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大气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论文选题属于大气科学前沿,所取得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或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
3、博士学位论文应写作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表达准确,内容不涉密。
4、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成果已在国内外主流学术刊物发表,或获得重要的发明专利,或得到了重要的应用。
5、参评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必须为中国气象学会会员,或参评论文作者的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为中国气象学会会员单位。
6、参评学位论文不得同时申报参与其他全国性学会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已在其他全国性学会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不得被推荐。
7、参评学位论文的学科为0706大气科学(含二级学科)。
二、推荐要求
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须经学校推荐或经1位大气科学及相关领域院士推荐。每位院士推荐的参评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我校可推荐的参评学位论文为2篇,将根据我校申报数量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一份,如为院士推荐的需院士亲笔签名;
2、博士学位论文1本;
3、参评作者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代表性成果(合计不超过5项),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请做目录并把成果按照目录的顺序合并在一个PDF,只需要电子稿;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引用情况、成果应用证明等)只需要电子稿;
6、学院申报人数超过1人时,请在汇总表(附件4)上按照推荐排序上报至研究生院;
7、电子稿材料序号1-6;纸质稿材料序号1-3和序号6。
四、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邮箱:黄老师xwb@nuis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