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信大风云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研发〔2024〕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云天教育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研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卓越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二)推荐指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候选研究生参评明德类、格物类、立己类、达人类(名额不限)。
(三)参评条件及奖项类别
详见附件:研发〔2024〕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信大风云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研发〔2024〕10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云天教育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四)已获卓越研究生奖学金所使用的成果均不得作为此后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的参评依据。
(五)成果认定时间:该生入学至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5月21日)。
二、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当年度学制内毕业的优秀研究生。
(二)推荐指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硕、博研究生各1名。
(三)参评条件
详见附件:研发〔2024〕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信大风云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研发〔2024〕10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云天教育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四)参评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5月21日)。
三、评选名额和标准
卓越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每年资助不超过26人(其中,地球科学类、数理工学类不超过20人,人文社科类不超过6人)。
四、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学校评审及公示上报五个步骤。
1.学生申请
有意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卓越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和《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课程成绩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注:卓越研究生奖学金与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一申请年度不可兼评。
2. 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
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学生参评资格审核及初评工作,评审应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3. 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
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单位将候选名单于5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送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23)。
联系人:佘正昊,电话:025-58235175,E-mail:szh@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