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规〔20202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研发〔2021〕10)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表现优异的硕、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除外)。

2.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评审方式与指标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好中选优,以差额评选方式进行。

2.省教育厅下达2024年度我校评审指标为:博士国家奖学金12个,硕士国家奖学金88个。评审指标根据各培养单位参评人数,按比例下达至单位,由培养单位组织初评。名额分配见下表设有专业型硕士的培养单位适当考虑专硕学生比例。

3.差额同学上报,将会以答辩形式进行评选。

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比人数分配

研究生培养单位

博士

硕士

等额

差额

等额

差额

大气科学学院

2

2

6

3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

1

1

2

1

大气物理学院

1

1

2

1

应急管理学院

0

1

0

1

地理科学学院

0

1

2

1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0

1

3

1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0

1

1

1

海洋科学学院

0

1

1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4

2

自动化学院

0

1

5

2

人工智能学院

0

1

1

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

1

7

3

计算机学院

0

1

6

3

软件学院

0

0

3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0

1

2

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

1

1

1

化学与材料学院

0

1

1

1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

1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1

1

管理工程学院

1

1

3

1

商学院

0

1

4

2

文学院

0

0

1

1

艺术学院

0

0

1

1

教师教育学院

0

0

1

1

高等教育研究所

0

1

0

1

国科大南京学院

0

0

2

1

金牛湖园区

0

0

7

3

无锡联合基地

0

0

4

2

汇总

7

5

72

16

备注:其中,入选“气象卓工专项”的研究生,可依托“气象卓工专项”另行推选博士差额1人、硕士差额1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博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成果须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

发表A级高质量论文1篇(排名前5);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及以上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

1 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

等级

理工科

文科

A级

三高期刊库特级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Nature、Science子刊(影响因子10)PNAS,NSR

B级

SCI(E)一区、三高期刊库T1、NI期刊、卓越期刊(领军、重点)

学科最高权威/SSCI一区

C级

SCI(E)二区、三高期刊库T2、三高会议库T1、卓越期刊(梯队)

权威/SSCI二区

D级

SCI(E)三四区、三高期刊库T3、三高会议库T2、权威期刊

CSSCI/SSCI三四区

E级

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

该高质量论文分级标准参考校人事及科研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制定

2.科研获奖

1项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10);

或获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5);

或获1项市厅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3.学科竞赛

1项创新创业竞赛Ⅰ类竞赛中国家级第四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或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Ⅱ类竞赛中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排名前3)。

4.发明专利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

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转化效益达4万元以上。

5.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重点(权威)出版社出版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1部(须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

15万字以上(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著作或教材前言中署名)。

6.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7.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编写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编写的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政府行政机关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三)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成果须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

发表B级及以上高质量论文1篇(排名前3);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E级及以上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2.科研获奖

1项国家级科研奖励;

或获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10);

或获1项市厅级科研奖励(排名前5)。

3.学科竞赛

1项创新创业竞赛Ⅰ类竞赛中国家级第四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或获1项创新创业竞赛Ⅱ类竞赛中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排名前3)。

4.发明专利

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第二完成人,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

或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第二完成人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转化效益达2万元以上。

5.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

在重点(权威)出版社出版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1部(排名前3,且须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

15万字以上(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著作或教材前言中署名)。

6.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7.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编写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编写的智库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政府行政机关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欠缴学费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3)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4)上一学年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5)未通过中期考核或者未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者;

(6)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学术行为失范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者。

)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其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成果认定时间截至2024831日。

四、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学校评审及公示上报五个步骤。

1.学生申请

有意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课程成绩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见附件5

2.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

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参评资格审核及初评工作,评审应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无锡联合培养基地等部分研究生涉及校本部培养阶段,请各学院配合联合培养属地培养单位,提供相应德育评价结果(含日常表现、团学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3.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

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单位将候选名单及各自的具体评审细则于1010上午11:00前将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需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盖章)送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23)。

联系人:邵芳,电话025-58235356,E-mailshaofangcn@nuist.edu.cn

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

(2)纸质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份)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成绩单(一式一份,培养单位盖章)

科研成果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培养单位盖章)

4.学校评审

工部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拟推荐名单后,组织差额评审公开展示会并将推荐名单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5.公示上报

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后,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研发〔2021〕10)(下称《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评审组织

各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办法》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严把评审标准,规范报送申请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是一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各单位报送材料时,将学生所有成果上报,含非一作成果等。

省教育厅对于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报内容、评审意见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省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学校的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因此,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审核,逐一把关,务必按照等额、差额评审成绩对上报名单学生从高到低排序。

工部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重点进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予替补。

4.认真总结宣传,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培养单位要结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采用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九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