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用人单位、全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立德树人和实践育人体系建设,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研发[2021]19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经单位申请,我校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现共确定92个岗位,拟招聘195名研究生,岗位均已发布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原则

1.研究生助管须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学位课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应聘助管岗位。

3.助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二、申请及审批平台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模块-“三助岗位申请”或“学生三助管理”。

三、工作流程

1.3月12日-3月15日,学生登录系统,选择意向岗位,认真完成各项信息填写,并提交导师审核(导师登录个人账号-“研工信息管理”-“学生岗位申请审核”-岗位类别“助管”-查询)。

2.3月17日-3月18日,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登录平台,查看学生申请。“岗位类别”请选择“助管”,“审核状态”请选择“导师审核”,否则可能无法查询到学生申请。通过考察,用人单位勾选意向学生并提交,其他申请记录不做处理

3.被录用的学生可立即上岗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于每月7号之前,通过平台提交学生上月工时(发放方法:学生三助管理-岗位津贴发放-“+三助津贴发放”选择月份-输入工时并提交)。

四、补助标准

每岗每月工作时长最长为60小时,最高薪酬标准为900元,实际发放金额以当月工作量核算。

五、工作要求

1.请所有申请学生、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请用人单位做好岗位管理,严格考勤。考勤情况将作为下次岗位审核及选聘工作依据。

3.学生应聘成为研究生助管后,应至少完成一学期工作。

4.研究生担任助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其助管工作:

(1)学位课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者;

(4)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助管岗位职责者。

5.研究生助管工作的终止,由设岗单位提出意见,报研究生工作部核准、备案。自核准之日起,停发助管岗位助学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58235356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