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外住宿、校外实习的申请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住宿申请审批
1.本次申请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所有在籍研究生:
(1)由于身体原因(患有传染病、神经衰弱或残疾等)不适于集体宿舍生活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家庭有特殊情况且家庭(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住址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南京市内且交通方便),要求走读的;
(4)因特殊原因,家长(或监护人)在校内或学校附近租房陪读的;
(5)已婚且与其配偶在校外共同生活的(需提供结婚证证明);
(6)已育且需要照顾子女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
(7)其他不适合集体住宿的特殊情况(需具体说明原因)。
2.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上传相关证明、家长知情书(签字)等材料,各学院须严格落实校外住宿审核工作要求,务必与学生本人和家长沟通核实有关情况,对于身心健康确有严重问题需要外宿的学生,要求家长陪读。
3.租住在校内人才公寓的研究生,也需要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
4.研究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时间最长为一学年(即自申请之日起到2025年7月份止),原有效期满后仍申请继续在外住宿的,需重新办理相关申请及审批手续。
5.各学院要格外关注申请校外住宿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如需要学生搬回校内集中住宿,学生须积极配合并服从学校的管理要求。
6.申请操作流程:学生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nxdyjs.nuist.edu.cn/gmis5/home/login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管理”—“校外住宿申请”模块提交申请材料,含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家长知情书(签字)。
二、校外实习申请审批
申请操作流程:学生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nxdyjs.nuist.edu.cn/gmis5/home/login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管理”—“校外实习申请”模块提交申请材料,含外出学习(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1)、家长知情书和实习单位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本学期校外住宿系统集中申请时间:9月11日-20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报备;
2.本学期校外实习动态申请审批;
3.校外住宿、长期校外实习同学需办理退宿手续(通过“企业微信号”-“学生公寓”-“退宿申请”办理),校内不再安排宿舍,请各学院提醒已办理校外住宿同学尽快办理退宿手续(住宿费退费结算依据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4.相关流程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曾老师,58235175。
附件1:外出学习(实习)安全承诺书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