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要求,现将2025年我校建设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 博士生导师(仅面向“高水平”项目人员的博士阶段导师):交流访问期限与资助期限均为一个月,不能延长期限。
研究生类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见《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1),博士生导师交流申请的相关要求见《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附件2)。
二、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遴选并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三、联系渠道
各类申请人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其中,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同时受理各类人员(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博士生导师)的申请,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生或者导师按照时间节点准备申请材料,并请学院对相应人员的材料及时初审,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2025年3月5日前,各类申请人员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对照“高水平”项目的要求(附件3、附件4)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留学-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
2. 2025年3月5日-10日,学院对各类留学人员的申请进行初审。
3. 2025年3月1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拟推荐公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2025年3月14日-4月1日(1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
五、其它
1. 留学申报相关信息请详见: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2. 留学人员与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 学校研究生留学工作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办,彭老师,025-58235102, yjsjy@nuist.edu.cn。
附件1.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4.2025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