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要求,现将2024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具体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1)。
二、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学校遴选并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三、联系渠道
各类申请人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其中,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2024年3月3日前,拟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留学-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导师网上审核,如同意需上传导师推荐信。
2. 2024年3月4日-11日,学院对研究生留学申请进行初审。
3. 2024年3月18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拟推荐公派留学研究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2024年3月10日-3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
1. 2024年4月17日前,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出国留学-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导师网上审核,如同意需上传导师推荐信。
2024年4月17日前,拟申请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老师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4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
2. 2024年4月24日前,学院对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留学申请进行初审。
3. 2024年5月13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2024年5月10日-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五、其它
1. 留学申报相关信息请详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2.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 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4. 学校研究生留学工作对应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培养办,彭老师,025-58235102,peiyangban319@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