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经过学生申报,导师、学院审核推荐,现确定孟宇航等5名研究生为“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出国留学推荐人员。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行政楼319,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5-58235102。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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