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我校建设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具体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见《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二、选拔方式
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学校遴选并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并确定入选人员。
三、联系渠道
导师、实验室、学院与国外的学术合作交流渠道及其他渠道。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
1. 2023年3月5日前,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和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的研究生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留学-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导师网上审核,如同意需上传导师推荐信。
2. 2023年3月5日-7日,学院对研究生留学申请进行初审。
3. 2023年3月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拟推荐公派留学研究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
1. 2023年4月21日(周五)前,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出国留学-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导师网上审核,如同意需上传导师推荐信。
2023年4月21日(周五)前,拟申请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老师联系接收单位,按照《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栏进行网上申请。
2. 2023年4月26日(周三)前,学院对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留学申请进行初审。
3. 2023年5月10日(周三)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2023年5月10日-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五、其它
1. 留学申报相关信息请详见: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2.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 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有意申报的研究生请及时准备申报材料,以免错过申报。
4. 学校研究生留学工作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办,张老师,025-58235102,zhanghui@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