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与年度总结工作通知

时间:2022-10-13  来源:  作者:高慧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1290号),我校现启动“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俄乌白项目”)2023年申报和2022年度总结工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申报和年度总结。详情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告。(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80

一、2023年申报工作

1.申报形式

本项目采取先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院系可结合“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的人才培养合作,并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时间节点与申报材料要求

各院系须于 2022 11 11日前项目申请书(附件2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 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4. 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人员申报

项目获批后,我校根据获批项目的人员要求推荐派出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

项目人员选拔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 1-10 日;第二批:9 1-10 日。国家留基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二、2022年年度总结

1.申报时间

2022年获批项目的海洋科学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请于1111日前将获批项目年度总结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如果执行中项目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如更换合作院校、调整选派专业等,可作为新项目申报,申报流程与新项目申报相同。

2.年度总结要求

年度总结包括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4;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执行满三年项目可申请继续执行,除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之外,须同时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三、校内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高老师:025-58235102


附件:

1.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3.南信大2022年获批“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列表

4.年度总结(参考格式)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