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2)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结合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修订已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培养方案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要求进行。下设二级学科的可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要求按照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的规定设定学分、开设课程和实施实践环节,以形成最终的培养方案。
四、鼓励针对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实行由联培单位共同协商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同属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开设的专业课,可打破学院壁垒,开展合并授课。
六、鼓励专业选修课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增加人工智能元素,各学科须开设至少1门“人工智能+”专业选修课程。
七、全面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
八、各学位点应在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理念,统筹安排、科学衔接本科、硕士和博士各层次培养过程、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
九、研究生培养方案与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4。
十、材料提交要求:2025年6月23日(周一)上午十点前以纸质材料和Word电子档两种形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付老师,张老师, 025-58235102。
附件1-研发〔2025〕11号-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研究生课程设置的补充说明-2025.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doc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