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来源:  作者:张慧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查询方式

1. 我校2022年及之前立项结题的创新计划项目

2. 2023年立项的创新计划项目,如项目承担人计划在20247月前毕业,亦属此次结题范围。

3. 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教系统),“科研实践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题”中了解自己主持项目状况;研究生导师可登录研教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了解指导研究生主持项目的状况

4.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可登录研教系统,“培养”--“科研实践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申报审核”导出不同项目状态下的名单表,选择学生状态在校审核状态全部项目状态多选项目建设经费已下拨“待结题”、“延期”、未结题可查询导出学院所有在校研究生已立项未结题项目名单。


二、结题要求及工作安排

1. 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已主持创新计划项目但结题的研究生,须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完成项目结题。撤项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所有研究生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学院不得推荐

2. 结题流程:

①项目承担人登录研教系统,在“科研实践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题”中填写项目结题信息,确认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项目承担须按照《成果格式》(附件3)要求录入项目相关建设成果。

②项目承担导师登录研教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填写导师意见,选择是否同意结题后点击“确定”。

③导师同意结题的申报项目,进入学院审核阶段。学院秘书根据学院评审结果在“培养”--“科研实践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填写院系意见,选择是否同意结题后点击“确定”。

④学院同意结题的项目结题纸质材料由学院汇总研究生院培养

3. 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简单装订,一式一份)

①《结题报告书》,师生签字,学院签章

符合项目立项申请书要求的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复印件或成果网络查询方式。

③结题情况表学院签章。

4. 项目承担请于313日(周三)上午12点前按照要求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学院。

5. 各学院请320日(周)上午12前将所在学院通过审核结题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6. 特殊原因不能此集中时段完成结题的同学,可参照上述结题流程单独向学院、研究生院提交结题申请

7. 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19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5-58235102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pdf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成果格式.docx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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