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查询方式
1. 我校2022年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创新计划项目。
2. 2023年立项的创新计划项目,如项目承担人计划在2024年7月前毕业,亦属此次结题范围。
3. 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教系统),在“科研实践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题”中了解自己主持项目的状况;研究生导师可登录研教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了解指导研究生主持项目的状况。
4.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可登录研教系统,在“培养”--“科研实践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申报审核”中导出不同项目状态下的名单表。如,选择学生状态“在校”,审核状态“全部”,项目状态多选“项目建设”、“经费已下拨”、“待结题”、“延期”、“未结题”,可查询并导出学院所有在校研究生已立项但未结题项目名单。
二、结题要求及工作安排
1. 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已主持创新计划项目但未结题的研究生,须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完成项目结题。撤项研究生的导师,所指导的所有研究生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学院不得推荐。
2. 结题流程:
①项目承担人登录研教系统,在“科研实践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题”中填写项目结题信息,确认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项目承担人须按照《成果格式》(附件3)要求录入项目相关建设成果。
②项目承担人导师登录研教系统,在“导师培养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填写导师意见,选择是否同意结题后点击“确定”。
③导师同意结题的申报项目,进入学院审核阶段。学院秘书根据学院评审结果在“培养”--“科研实践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中填写院系意见,选择是否同意结题后点击“确定”。
④学院同意结题的项目,结题纸质材料由学院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简单装订,一式一份):
①《结题报告书》,师生签字,学院签章。
②符合项目立项申请书要求的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复印件或成果网络查询方式。
③结题情况表,学院签章。
4. 项目承担人请于3月13日(周三)上午12点前按照要求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学院。
5. 各学院请于3月20日(周三)上午12点前将所在学院通过审核的结题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6.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此集中时段完成结题的同学,可参照上述结题流程单独向学院、研究生院提交结题申请。
7. 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19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5-58235102。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7版).pdf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成果格式.docx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