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与年度总结工作通知

时间:2023-10-25  来源:  作者:张慧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3]121号),我校现启动“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俄乌白项目”)2024年申报和2023年度总结工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申报和年度总结。详情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告。(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

一、2024年新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形式

本项目采取先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院系可结合“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的人才培养合作,并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时间节点与申报材料要求

各院系须于2023111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4. 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人员申报

项目获批后,各单位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项目人员选拔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1-10日;第二批:91-10日。国家留基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二、2023年年度总结

        1.申报时间

在执行期的获批项目请于1117日前将获批项目年度总结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319@163.com)。

如果执行中项目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如更换合作院校、调整选派专业等,可作为新项目申报,申报流程与新项目申报相同。

        2.年度总结要求

年度总结包括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3;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执行满三年项目可申请继续执行,除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之外,须同时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我校执行期内的俄乌白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有效期

负责学院

1

海洋气象交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2022-2024

海洋科学学院

2

“信息+教育硕士协同培育项目

2022-2024

教师教育学院

三、校内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彭老师:025-58235102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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