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1  来源:yjsxwb  作者:yjsxwb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开展2018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与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导师的基本要求

1、2018年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并经学院同意招生的导师方可参加本次双向选择。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允许挂在其他导师名下招生,如有违规招收,经查实取消双方三年的导师招生资格。

2、2018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位限招1名。

3、校内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数量不超过5名,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原则上每年招收不超过2名,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6名。

4、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生须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实践导师)1名。原则上以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外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的硕士生的专业领域一致,并具有一定的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优先选配目前正在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及科技开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作为校外导师。

三、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流程

1、9月11-14日,学院组织导师完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导师个人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中公开导师信息,学院制定导师双向选择方案,组织研究生和导师见面会,填写“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附件1、2)。研究生确定导师后,研究生导师应组织研究生确定培养目标,做好学业规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9月18日前,各学院汇总信息,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附件3)送交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办(行政楼31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晓茹、张慧

电话:025-58731202

邮箱:yjsjy@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学硕).doc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专硕).doc

附件3: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