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筹部署,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要求,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对已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修(制)订的培养方案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确认。

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要求进行。大气科学类学科可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要求按照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开设规定的课程,实施规定的实践环节,最终形成合理的培养方案。

四、全面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

五、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六、材料提交要求:2021623日(周三)上午十点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研究生院。

七、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025-58235102,付老师,张老师。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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