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来源:  作者:pyb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工作量的核算、考核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指导)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2022版)》(附件1)规定的系数标准、考核要求和计算办法进行核算。

二、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指导学位论文、创新创业竞赛培训等四方面,以本学期课程教学实际运行的基础数据、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与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工作为基础进行核算。课程教学工作量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系统)为准;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按正常学制范围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数进行核算,涉及校外导师为第一导师并配备校内合作导师联合指导的,论文指导工作量可通过备案后计入校内导师指导工作量,各培养单位统计后交研究生院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附件2);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工作量以研究生工作部认定结果为准。

三、工作安排

415日前(第8周),研究生院完成相关课程教学数据整理,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

513日前(第12周),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课程教学实际运行数据(学时、人数、授课类型、授课对象等)的核对,确保课程教学基础数据准确。尤其注意多人合上课程、双语课程、全英文授课等特殊类型课程的核对。同时核对导师指导学制内研究生数量。

610日前(第16周),各学院组织完成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的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所有课程的10%,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研究生工作部完成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工作量计算与考核;雷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分别负责本院所有课程的考核。各单位同时完成考核结果的公示工作。

617日前(第17周),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考核结果,结合督导组评价情况进行认定,完成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最终结果的计算。

624日前(第18周),各学院组织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教学(指导)工作量最终结果的确认工作。逾期未确认,系统自动默认结果,不再修改。其中,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工作量确认工作线下进行。

71日前(第19周),研究生院将最终的教学(指导)工作量汇总上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1.教学(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完成工作量核算、确认、考核等环节工作,在核算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加强组织,认真审核,确保教学(指导)工作量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核算过程中有疑问,学院汇总后统一反馈。

五、联系方式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联系方式:025-58235102,付老师

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计算联系方式:025-58731202,陈老师

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工作量计算联系方式:025-58235175,赵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工作量计算联系方式:025-58731402,汪老师

雷丁学院工作量计算联系方式:025-58731045,郭老师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指导)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2022版).pdf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第一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情况备案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国际教育学院 雷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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