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作者:张慧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2283号)、《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苏学位字函〔20224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版)》精神,对我校获得“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27项(其中自然科学类98项,人文社科类29项),“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67项(其中自然科学类44项,人文社科类23项),“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5项(省级重大课题1项,省级重点课题2项,省级一般课题2项),“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2项的经费予以下达。立项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原则上下拨给项目负责研究生的导师(经费下拨时);如导师为校外人员,则下拨给学生本人。省级与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经费下拨至项目第一主持人。

请项目承担者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同时,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结题工作,并要做好结题材料的归档工作,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档案或举行汇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督查。

按照我校财务处通知,此类项目经费须在本年度10月底前支付完毕。请各学院务必提醒项目负责人(教师、研究生)和导师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经费的使用。逾期未使用完毕的全部收回由学校统筹,不予弥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报销单据须经学生本人、导师和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9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