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筹部署,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求,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要求,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已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培养方案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要求进行。下设二级学科的可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要求按照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严格按照相关教指委的要求设定学分要求,开设规定的课程和实施规定的实践环节,修(制)订完成最终的培养方案。
四、全面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
五、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3。
六、材料提交要求:2023年6月14日(周三)上午十点前以纸质材料和Word电子档两种形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付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025-58235102。
附件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23版).doc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