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获得我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因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可办理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所需材料
1. 遗失学位证书者,须在申请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遗失声明,并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 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 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和二寸纸质照片2张(照片应与学位证书上照片同版,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5. 申请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学院审批通过;
6. 申请人须到我校档案馆开具“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 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9)办理。
2. 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受托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委托书》(见附件2)。
3. 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学位办会电话联系办理人(请务必留下可联系的手机号码)
4. 联系电话:025-58731202(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黄老师 陈老师;025-58731208(档案馆)联系人: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