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0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外住宿的申请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住宿申请审批

1.本次申请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所有在籍研究生:

1)由于身体原因(患有传染病、神经衰弱或残疾等)不适于集体宿舍生活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家庭有特殊情况且家庭(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住址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南京市内且交通方便),要求走读的;

4)因特殊原因,家长(或监护人)在校内或学校附近租房陪读的;

5)已婚且与其配偶在校外共同生活的(需提供结婚证证明);

6)已育且需要照顾子女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

7)其他不适合集体住宿的特殊情况(需具体说明原因)。

2.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上传相关证明、家长知情书(签字)等材料,各学院须严格落实校外住宿审核工作要求,务必与学生本人和家长沟通核实有关情况,对于身心健康确有严重问题需要外宿的学生,要求家长陪读。

3.租住在校内人才公寓的研究生,也需要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

4.研究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时间最长为一学年(即自申请之日起到20276月份止),原有效期满后仍申请继续在外住宿的,需重新办理相关申请及审批手续。

5.各学院要格外关注申请校外住宿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如需要学生搬回校内集中住宿,学生须积极配合并服从学校的管理要求。

6.申请操作流程:学生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nxdyjs.nuist.edu.cn/gmis5/home/stulogin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管理”—“校外住宿申请”模块提交申请材料,含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家长知情书(签字)。

二、注意事项

1.2026-2027学年校外住宿系统集中申请时间:520-615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报备;

2.申请2026-2027学年校外住宿同学需办理退宿手续(通过“企业微信号”-“学生公寓”-“退宿申请”办理),校内不再安排宿舍,请各学院提醒已办理校外住宿同学尽快办理退宿手续(毓园社区办理校外住宿的研究生无需在系统办理退宿);

3.相关流程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58235175。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