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1  来源:研究生部  作者:研究生部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研工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初次申请认定和困难等级变更的在校研究生。

(一)初次申请认定程序

1.研究生申请(9月17日前)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收集有意向申请研究生的贫困证明,组织研究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通知研究生在奥蓝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版)http://ystu.nuist.edu.cn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附件处上传贫困证明,《申请表》无需上传。

2.民主评议(9月19日前)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与贫困证明以及研究生日常消费行为、在校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因素对申请研究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工作组。

3.审核确定(9月20日前)

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研究生的申请,并根据认定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和困难等级。

(二)等级调整认定程序

需要变更等级的研究生在奥蓝系统提交申请,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申请情况。

1.取消困难生资格:家庭经济情况已明显好转的困难研究生,需在奥蓝系统(研究生版)上提交取消困难生资格的申请,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在奥蓝系统中将困难等级调整为不困难。

2.提高等级:研究生需要在奥蓝系统(研究生版)中重新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认定程序同初次认定程序。

3.降低等级:研究生需要在奥蓝系统(研究生版)中重新申请,但无需再次上传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在奥蓝系统中调低困难等级。

4.其他家庭情况无明显变化的只需填写《申请表》。

二、材料报送

贫困证明拍照上传奥蓝系统,《申请表》各项内容规范填写,签字、盖章齐全)。《申请表》“陈述理由”一栏中,要概述学生情况,并标注符合《实施办法》的某项要求(例:该生……,符合(一)、3要求,故评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为便于查找、审核,请各学院报送材料时,以年级为单位,按照奥蓝系统默认的顺序排序(年级+学号先后顺序)。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需要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的批准原因及家庭具体情况,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务必在奥蓝系统“等级批准原因”栏目填入相关的批准原因;并在“困难情况说明”中简要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情况说明”栏目包含以下内容“城乡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孤儿”、“身体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等,不属于以上原因的统一标注“其他”,“困难情况说明”栏目的内容在今后的学费减免实施过程中,将作为关键的审核内容。以上两个栏目为空者,将不予审核。

(二)在网上认定工作完成之后,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的要求自行审核困难生比例。原则上,学院特困生人数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6%,比较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12%,一般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7%,正式认定的困难生总数不超过学院研究生总数的25%。

联系人:陈诚

联系电话:025-5823535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3:国家级贫困县名单.docx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