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8  来源:yjsgzb  作者:yjsgzb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研工发[2018]18号)规定,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1.困难生复查工作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组织实施,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困难生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的动员和宣传,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是各学院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复核证明材料、个别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各学院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认定材料未能及时送达等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要随时组织认定。

2.此次复查工作将在奥蓝系统(研究生版)中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包括复评为不困难的研究生)均需在奥蓝系统(研究生版)中填写申请,并上传困难证明(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填写申请,不用上传证明材料)。

复查操作流程:奥蓝系统(研究生版)网址为http://ystu.nuist.edu.cn/,登录→助困→困难生认定→困难等级、等级批准原因,请注意复查后的困难生比例要符合学校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在3月13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材料报送

3月13日前,请学院集中将拟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的纸质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与困难证明报送至行政楼323室,电子版以打包形式发至邮箱850306@nuist.edu.cn。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将根据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其他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研工发[2018]18号)(附件2),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困难生资格复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docx

联系人:陈诚

联系电话:58235356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