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来源:yjsgzb  作者:yjsgzb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了支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出资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设立“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为切实加强对“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的管理,有效激励我校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决定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非毕业班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除外、有固定收入的学生除外。)

2.一等奖学金35名:3000元人民币/每生;二等奖学金80名:1000元人民币/每生。

二、指标分配

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分配人数

学院

一等奖人数

二等奖人数

差额名额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7

1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4

1

大气科学学院

4

8

1

应用气象学院

2

4

1

自动化学院

3

7

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4

7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5

1

大气物理学院

3

6

1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2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

1

1

海洋科学学院

1

1

1

地理科学学院

1

1

1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0

1

1

法政学院

1

1

1

管理工程学院

0

1

1

商学院

2

4

1

文学院

1

2

1

不区分院系所

0

1

1

总人数

35

70

19

备注:依据雄州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对计算机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学金分配指标适当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在专业学习、科研与实践中表现突出。

5.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欠缴学费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3.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4.上一学年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5.未通过中期考核或者未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者;

6.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学术行为失范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者。

四、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院公示、评审委员会核定四个步骤

1.学生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有意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课程成绩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2.学院评审(5月20日—5月24日)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参评资格审核及评审工作,评审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3.学院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将候选名单及各自的具体评审细则于5月30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需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盖章)送研工部办公室(行政楼323)。

4.评审委员会核定

雄州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评选结果送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备案,并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每项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

附件:

附件1: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研究生雄州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